老子故里

老子故里历史真相系列② 从《水经注》看老子故里(3)

作者:钟钰   来源:老子论坛   阅读:1008  
内容摘要:三、老子里籍相县究竟在哪里 关于老子里籍的明确记载,最早见于司马迁《史记·老子列传》:“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指出老子是苦县人。东汉延熹八年(165),汉恒帝遣中官管霸到苦县祠老子,命陈相边韶撰《老子铭》。《老子铭》云:老子楚相县人也……相县虚荒,今属苦。指出老子是楚相......
三、老子里籍相县究竟在哪里



   关于老子里籍的明确记载,最早见于司马迁《史记·老子列传》:“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指出老子是苦县人。东汉延熹八年(165),汉恒帝遣中官管霸到苦县祠老子,命陈相边韶撰《老子铭》。《老子铭》云:老子楚相县人也……相县虚荒,今属苦。指出老子是楚相县人,相县虚荒后又归属苦县。按说这两种说法其实是一致的,并不会让人产生歧义。但近代以来,个别史学家出于疑经蔑古的心理,提出种种新说:陈国相人说,楚国相人说,宋国相人说,使原本清晰的老子里籍问题变得扑朔迷离起来。这些其实都是对古相县地名变迁了解不够所致。根据《汉书》、《后汉书》、《水经注》和《水经注疏》等文献记载,历史上称“相”的地方很多,仅在淮河流域就有三个相县。



1.三个相县的具体位置

  《水经注》和《水经注疏》对三个相县记述都很具体。

  第一个相县是在今亳州市区以西,鹿邑、亳州两县市交界一带,简称“鹿亳相”。《水经注》这样记载:

  涡水又曲东,迳相县故城南,其城卑小实中。边韶《老子碑》文云:老子,楚相县人也。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存,在赖乡之东。濄水处其阳。疑即此城也。自是无郭以应之。濄水又东,迳谯县故城北。

  《水经注疏·阴沟篇·涡水》在“相县故城南”的后面注释:“非汉沛郡治之相县。……相县在濑水东。在今鹿邑县东十五里”。秦统一中国的时间很短,留下的资料很少。但《水经注疏》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该相县“非汉沛郡治之相县”。《水经注疏》在“疑即此城也”一句后还批注道:“朱‘疑’讹作‘然’,戴、赵改”。朱就是明万历年间的朱谋玮,戴、赵就是清代学者戴震、赵一清。朱谋玮所作《水经注笺》不擅改旧籍,对经注混淆也仅有个别订正。因此,“疑即此城也”在《水经注》原本中应为“然即此城也”。这说明郦道元对相县故城是非常肯定的,并未有丝毫怀疑。孙以楷教授欲用这个“疑”字来认定边韶对相县故城“造假”,是根本就行不通的。

  鹿亳相县在谯县故城以西,当系春秋时陈国所辖之地。陈国是周天子最早分封的国家(《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及商〈前1046年〉,未及下车,封帝舜之后于陈”),但查春秋经传,不见陈国有“相”之记载,仅在《史记》中有陈相公(约前959~前915年在位)的记载。陈相公就是陈皋羊,系陈国开国君主陈胡公陈满的小儿子,陈国第三任君主,谥号为“相”,故称陈相公。谥号是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另起的称号。“谥者,行之迹也;号者,表之功也”。查阅中国历代谥号表,在美谥、平谥、恶谥中均没有“相”,“相”显然不是“表之功”的称号,应是“行之迹”的称号。陈皋羊可能就是因生前曾被分封到“相”地而谥号为“相”的。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为了平衡嫡庶关系,陈满让大儿子陈犀继承君位(也就是陈申公),把邻近的厉国灭掉(郭沫若认定,厉国在西周时已不复存在),然后在那里设立了“相”邑分封给陈皋羊(也可能是在厉国附近设立“相”邑分封给陈皋羊),让其镇守边疆。厉国灭亡后,其公室南迁至湖北随州复建一个厉国(随州厉国、鹿邑厉国血缘均出自炎帝系统。随州厉国于鲁昭公四年〈前538年〉为楚所灭),原厉国亦成为相邑厉乡。但陈国第二位君主申公死后,其子陈突未能继承君位,其弟相邑之主陈皋羊却继承了君位。这明显违反了西周宗法制度。因此,陈皋羊死后,侄子陈突继承君位时,就把陈皋羊曾经的采邑“相”加封为其谥号,让其回归本位。光绪《鹿邑县志》记载,在太清宫西南20里商周栾城(台)遗址西北角有一栾相寺,当地群众传说系为感谢栾相王救命之恩而建,该遗址一带曾是商朝栾相王的封地。陈相公与栾相王有没有关系,这个问题尚需进一步考证。但栾相寺的存在也说明今鹿邑东部在商代可能就与“相”有一定关系。光绪《鹿邑县志》在人物篇中引《王志》、《许志》记载,元代有个叫相居仁的鹿邑人,任孟州知州,说明今鹿邑辖境在古代确实有姓“相”的人家。《陈州府志》、《淮阳县志》也记载,西周时陈国辖壶丘、焦、夷、株林、株野、相、鸣鹿(一说鸣訠)、防、辰陵、柽、留、项、沈、顿等14邑(其中项、沈、顿三个子国是陈国的附属国),说明“相”很早时候就是陈国的邑,大致位置就在焦和鸣鹿之间。

  春秋初期,诸侯国内普遍实行采邑制度,但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这种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湖北社会科学院张正明教授在其所著的《楚文化史》中说:“对于被灭之国,楚人的惯例是迁其公室……县其疆土……”楚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春秋战国时期兼并的小国有案可查的也在四五十个以上,鼎盛时期“地跨今十一省,兼县三百余”,为战国时代最大之国。《史记》记载:公元前534年,楚“县陈而有之”,把陈国变成楚国的陈县,不久又使其复国;公元前479年楚“灭陈而有之”。在楚国这几次灭陈又复陈的过程中,陈国的辖境可能并未完全恢复,而是逐步被楚国蚕食,灭“大”复“小”。

  这些被蚕食的土地可能就被楚国陆续设置为县。1987年湖北荆门包山二号战国中期楚墓出土的一批竹简中,174、175、190号竹简中均有“鹿邑人××”的记载,说明至少在战国中期,楚国就已设置“鹿邑”县。这个“鹿邑”是不是今天的鹿邑?因为从古至今尚未发现与鹿邑重名的县,故当今学者未人提出异议。《鹿邑县志》所谓“鹿邑之名自隋朝开始”的说法与竹简不符,可以断定是不准确的。既然楚国能把原陈国鸣鹿(今鹿邑辛集东北)设置为鹿邑县,把鸣鹿之东130华里的谯设置为谯县,谯东南70里的夷设置为城父县,那么,东西长达130华里的鸣鹿与谯之间的原陈相一带设置一个相县又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呢?

  从《水经注》记载来推测,这个相县设置的时间可能比战国中期还要早,在老子的晚年生活时代就已经设置。《水经注》卷二十三《阴沟篇·涡水》记载:“谷水又东南迳已吾县故城西,《陈留风俗传》曰:县故宋也,杂以陈、楚之地……犹有陈、楚之俗焉。”已吾县于东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置县,其故城位于今宁陵县西南40里张弓镇已吾城村,西南距太康80多华里(但距太康县境仅20多华里),南稍偏东距柘城仅50华里,而柘城东南50多华里就是苦县(今鹿邑县)。已吾县辖境地理位置非常特殊:春秋时期大部分属宋国,同时还有陈国和楚国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已吾县境位于春秋之宋、陈、楚三国交界一带。根据当时三国位置判断,已吾县北部应属故宋国(应系今宁陵县境),东南部距楚国较近,应属故楚国(应系今柘城县境),西南部应属故陈国(应系今太康县境)。

  《水经注·阴沟篇·涡水》还记载,大棘(今属柘城县)“其地为楚庄所并……大棘,楚地,有楚太子建之坟及伍员钓台,池沼具存”。《陈志》记载,鹿邑县城西北70里安平故城(清代以前属鹿邑,今属柘城)西有楚太子建墓,该墓在清代“遗垄尚存”(见光绪《鹿邑县志》)。楚平王六年(前523)命太子建居夷(城父)守边,后太子建为郑所杀,但大棘一带并不隶属于郑,按说不应有太子建之坟。这个坟可能系后来所迁。《史记·楚世家》记载:楚“昭王元年,楚众不说费无忌,以其谗亡太子建,杀伍奢子父与郤宛。宛之宗姓伯氏子嚭及子胥皆奔吴,吴兵数侵楚,楚人怨无忌甚。楚令尹子常诛无忌以说众,众乃喜”,楚“惠王二年,子西(楚平王之庶弟也)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胜於吴……集解徐广曰:伍子胥传曰使胜守楚之边邑鄢。”太子建之墓可能就是在楚昭王元年(前516)诛杀费无忌、为太子建平反后,或楚惠王二年(前487)启用太子建之子后而迁葬到大棘的。古人选择墓地时,一般选在自己的故乡或封地。既然楚太子建之坟能葬在安平故城以西,那么,当时安平故城一带则必属楚国。楚昭王元年就是公元前516年,楚惠王二年就是公元前487年,而宋、陈、楚三国并存的时间当在公元前479年楚灭陈之前,这说明公元前516~公元前479年之间,也就是老子的晚年生活时代,今鹿邑辖境西北的柘城一带已为楚所并,而彼时鹿邑辖境之东的谯城、城父也均已隶属楚国,因此,柘城和谯城之间的鹿邑也当为楚所并,在西起今河南柘城,东南至今安徽亳州城父一带沿涡水两岸的土地已全部隶属楚国。否则,柘城大棘一带必成为楚国的飞地。因此,当时楚国在谯城之西40里设置相县的推测是合乎逻辑的。

  鹿亳相县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冠以“县”之名的相县,后在以大并小的战争中逐渐虚荒。该相县何时成为苦县的,边韶没有介绍。《后汉书》认为“苦,春秋时曰相”,南宋谢守灏《混元圣纪》认为“战国之末并相为苦”。两说虽不完全一致,但都认可至少战国时楚“相”已被楚“苦”替代。《史记·陈涉世家》载:“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攻陈”。陈胜义军攻取陈地时,必先扫除陈周边的障碍。按出土竹简推测,陈、柘、谯三地之间原应有个“鹿邑”,但秦代却仅出现一个“苦”地。陈胜在攻取陈之前,断不会为秦军留下“鹿邑”作为反攻跳板的,彼时“鹿邑”可能已不是县的编制,而是并入了苦县。根据汉魏时期苦县、宁平、武平的分设情况,可以推测,春秋战国之际相县虚荒后,楚国可能转而就在相县西部的“曲涡间”内设置了苦县;公元前278年楚迁都陈后,为巩固周边,又调整郡县设置,把鹿邑合并到苦县。秦和两汉因之,故边韶言相县“今属苦”。

  第二个相县在亳州市东北的淮北市一带,简称“淮北相”。《水经注》卷二十四《睢水瓠子河汶水》这样记载:“睢水又东迳相县故城南,宋恭公之所都也。”

  《水经注疏·睢水》在此句后解释:“宋共公自睢阳徙相子城,又还睢阳。”这个“相县”,史学界公认是在安徽省淮北市,春秋战国时可能曰相子城,系“子”一级的小城堡,成为宋国都城后可能改称相邑,但比陈国的相邑设置要晚得多,与楚国直属国君的相县也明显不同。宋共(恭)公在位13年,为避强敌和水患把都城迁至相邑,后又迁回睢阳,相邑只作了5年(前581年~前576年)的宋国都城。公元前286年,齐、魏、楚三家灭宋后,废为齐国相邑,后又为魏国相邑①。史料记载,齐闵王中秦国说客苏代的阴谋离间之计,发兵灭宋,拉响了六国混战的导火索。齐闵王十七年(前284),燕将乐毅率燕、赵、秦、魏、韩五国联军攻齐;楚顷襄王“十九年(前280),秦伐楚,楚军败,割上庸、汉北地予秦。二十年,秦将白起拔我西陵。二十一年,秦将白起遂拔我郢,烧先王墓夷陵。楚襄王兵散,遂不复战,东北保于陈城。二十二年,秦复拔我巫、黔中郡”(《史记·楚世家》)。《战国策·秦策四》记载,顷襄王二十年(前279),楚人黄歇为防止秦国一举灭楚,上书秦昭王曰:“秦、楚之构而不离,魏氏将出而攻留、方舆、铚、胡陵、砀、萧、相,故宋必尽;齐人南面,泗北必举。”该句中的“泗北”在《史记》中作“泗上”,指当时的诸侯小国鲁、邹。这说明,宋国灭亡后,诸侯各国进入混战状态,秦国不断也攻打楚国。楚国自身尚且难保,当然也无力争夺宋国故地。黄歇认为,如果秦、楚两国继续打得难解难分,宋国故地必为魏国趁机所夺,泗上诸侯邹、鲁之地也必为齐国趁机所取。但秦昭王并未真正相信黄歇的说辞,继续攻打楚国,第二年就攻破楚都,迫使楚迁都于陈。因此,宋国灭亡后,尽管宋国故地一度处于各国争夺的拉锯战之中,但相邑一带的宋国故地却始终未曾隶属于楚国,楚国也不可能在那里设立相县。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年)秦灭魏国后,在淮北相邑新设泗水郡。之后,全面推行郡县制,县的名称也得到规范。一般而言,同一个国中不允许有相同名称的县同时存在,但因鹿亳相县在春秋时就已虚荒且已改属苦县,所以,秦国就在原淮北相邑一带新设了相县。由此可见,淮北相县在春秋战国时期仅是一个小城,并未置县,直到秦朝才正式置县。这个相县历经秦汉晋多个朝代一直称为相县,从未与苦县为邻,从未虚荒并入苦县,更未改名为苦县;直到北朝北齐天保七年(556),才并入徐州彭城郡承高县(今萧县),作为县的编制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个相县从古至今也没有涡水流过,更没有老子庙之类的历史遗迹。《汉书·卷二十八》记载沛郡三十七县中有“相”,淮阳国九县中有“苦”;《后汉书志第二十郡国二》记载东汉时沛国二十一城有“相”,陈国九座城池中有“苦”,同一本书同一卷中,既有相县的记载,又有苦县的记载,说明在两汉时期,淮北相县与苦县(鹿亳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县。此后一直到清末民初,人们始终把淮北相县与鹿亳相县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县。这种异地同名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春秋战国及汉朝初年的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县,到汉武帝时期就改为今河南新安县;汉置郸县在今永城和涡阳丹城镇交界一带,隋置郸县在今周口市郸城县境(这两个“郸”异地同名也应因相县而致:两汉时,淮北相县西南曾置郸县,南北朝时又改设丹城县,而老子故里谷阳县辖境在春秋时隶属鹿亳相县,因此,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为了规范全国地名,恢复南北朝时期侨置的郡县,开皇六年就按照“相县西南属郸县”的思维定势在谷阳县西南、原宁平县辖境设置了郸县。《太平寰宇记》、《读史方舆纪要》等史书把鹿邑误作“汉郸县地”均是混淆了这两个郸县);唐代鹿邑东部称仙源县,北宋山东曲阜也叫仙源县;西汉时期安徽省固镇县因处在穀水(解水)之阳被称为穀阳县(即《新唐书·地理志》所载“武德四年以临涣、永城、山桑、蕲置北谯州,贞观八年增领穀阳”者也,后演变为固镇。固镇县地理位置见附图2:城父、义门地理位置图),今河南虞城县南部的谷熟镇“以穀丘之南有穀水”也曾在两汉交替时期一度改名为穀阳,现今出版的史书因使用简化汉字把上述两个“穀阳”亦写作“谷阳”,而东晋成帝时期老子故里苦县也改为谷阳县。对此,我们在考证历史时,一定要审慎对待。

  从建县时间和地貌特征上分析,《老子铭》中的楚相县也不可能是宋相县。边韶第一个提出老子是相县人,其《老子铭》交代很清楚:老子“楚相县人也。春秋之后,周分为二,称东西君。晋六卿专征,与齐、楚并僭号为王。以大并小,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在,在赖乡之东,涡水处其阳。其土地郁蓊高敞,宜生有德君子焉”(《全后汉文》卷62)。这说明,老子故里之相县是在“晋六卿专征,与齐、楚并僭号为王”时虚荒的,与秦将章邯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北定楚地,屠相至砀”(《史记·高祖本纪》)所洗劫的原宋国相邑及《战国策》所载的原宋国相邑均相差200年左右。孔子作《春秋》是鲁哀公十四年(前481)之前的事。春秋之后,陈国已为楚国所灭。晋六卿专征、与齐楚并僭号为王是公元前572年至公元前453年之间的事情。公元前453年,赵、魏、韩三家瓜分智氏领地,此后,晋国已经名存实亡。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王室正式承认韩、赵、魏三家为诸侯,与晋侯并列,战国由此开始。宋代著名史学家司马光撰《资治通鉴》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的。因此,《老子铭》中“楚相县”的虚荒时间大致应在公元前479年~公元前453年之间,最迟也应在公元前403年之前。老子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晋六卿专征,与齐、楚并僭号为王之时,由于老子所在的相县位于陈宋交界一带,北有晋,南有楚,该相县最终在连年争战中虚荒也是符合史实的。但宋国凭借天然的地理位置优势,在东西南北的对抗中左右逢源,尤其是宋景公时期(前516~前469),也即是老子生前的最后时期,国力十分强盛;宋康王于公元前328年还南败楚取地三百里,直到公元前286年才亡于齐。《战国策》也屡次提到举五千乘之大宋、五千乘之劲宋,说明宋的实力委实不弱。即使宋国在老子生活的年代真的设有相县,该相县彼时也不可能成为楚国之县,更不会虚荒成为苦县。而战国时期的宋相县虽遭秦将章邯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屠城,也始终没有虚荒,直到南北朝中期依然是县的设置。《老子铭》中的相县故城一带“土地郁蓊高敞”,是说那里土地肥沃,草木旺盛,地势高敞。《隋·老子碑记》也言老子出生地“沃野平皋”,“皋”就是水边的高地,与《老子铭》所言一致。今鹿邑太清宫一带处于隐山遗址(元代以前这块高地并未称隐山)东侧,自然可以称为“土地郁蓊高敞”。而淮北相县乃是山间一“盆地”,周边都是山丘高地,其相县故城一带绝不可能称为“土地郁蓊高敞”的。《水经注》中楚相县之南是涡水,宋相邑之南是睢水,而涡水与睢水又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河流,因此,边韶所说的相县肯定不是宋之相邑。涡阳天静宫道士引清康熙八年赐进士第巡视东城监察御史夏人佺为天静宫所撰《妆修道祖老君碑记》称老子生于无忧圩(围),即天静宫一带,“圩”乃是低洼地区防水护田的堤岸,与“土地郁蓊高敞”是截然相反的两种地貌。因此,天静宫一带与老子故里相县也是格格不入的。

  第三个相县在上面这条睢水的下游江苏宿迁西南,简称“宿迁相”。《水经注》称其为“下相县”,就是《睢水瓠子河汶水》中“睢水又东南流,迳下相县故城南”者。这个“下”不能理解为“北上南下”的“下”,因为《水经注》叙述河流的流向时只用一个“迳”字,不用“迳上”或“迳下”的表述。古人对同一河流流经的地名相同的后一个城市一般加“下”字予以区分。睢水同时流经淮北相县与宿迁相县,宿迁在水的下游,故称下相。类似的地名还有《水经注·阴沟篇·涡水》中的“城父”,“涡水又东南,迳城父县故城北,沙水枝分注之。……涡水又东,迳下城父北……”。前面一个称为“城父”,后面一个就称为“下城父”,以示二者的区别。下相县在春秋时代隶属宿国(前684年被宋国所灭),秦统一六国后设立下相县,南北朝北齐时被废,其境由宿豫县统辖。

  以上三个相县分别在豫皖交界、安徽淮北、江苏宿迁一带,分别隶属于春秋时的陈国、宋国、宿国,是明显不同的三个县,因此,《水经注》中就出现了涡水和睢水两个不同的河流都流经相县故城南的问题。



2.古代相县的管辖范围

  老子生活的时代,人们习惯“小国寡民”的生活,各县的面积都不太大。据《周礼·大司徒》记载,周代实行分封制,“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各诸侯国逐级向下分封的地盘则更小。古话“三百步为一里”,折合现在大约是400-550米,与现在的一华里差不多(其中秦朝时全国统一了度量衡,规定6尺为1步,1尺相当于现在的23.1厘米,1里折合现在415.8米。清光绪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时,所定“里”的长度最大,1里等于现在的576米。1929年,民国政府又与国际接轨,规定“一市里为150丈合公制为500米”)。可见,周代“末等封国”之地还不及现在一个县的地盘大。至于“邑”的面积则更小,周代规定:只有周天子城能“方九里”,其他诸侯王公按“王公城七里,侯伯五里、子男三里”的规格逐级递减(《周礼·考工记》)。即使后来“礼崩乐坏”时候,诸侯的城池也不可能超过天子。到秦代时,国家面积仅相当于现在的三分之一,但却设置“县政”单位约1000个,县的面积也仅相当于周代“末等封国”之地。西汉时期,“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汉书·卷十九上》),中原地带人口稠密,县的面积应较小。到清代,国家疆域扩大,县的面积也较大,此时“州县之地,大者且数百里,小者亦不下百里。”(清·贺长龄、魏源《清朝经世文编·卷七十四·兵政五》)。可以说,秦汉至明清之际的1800余年,中国历代王朝县级行政单位保持在1000~1800个,全国平均每县所辖基本没有达到“地方百里、人口万户”的建制规模。②

  古代交通不发达,信息不畅通,纳税、服役等事务受路途影响较大,这也决定了郡县设置不能太大。唐《元和郡县图志》记载,柘城曾于“贞观初废入谷熟、宁陵二县,后县人徭赋路远,陈诉积年,至高宗朝复置,属宋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九》记载,天禧元年(1017),宿州(今安徽宿州)“初割临涣隶亳州,或言其输税不便,於是止取临涣之大李一乡以附亳,而宿人便之”。这说明古代县置面积较大时,影响人们纳税服役,县人也不会同意。因此,“古代县城不过百里”的说法应是符合实际的。

  由此推定,《水经注》三个相县的面积也都不会太大,其中“淮北相”曾是宋国都城,宋国是“公”,按规定都城可以“方七里”,但相邑作为都城的时间并不长,面积也不会超过“方七里”,即使加上近郊,也不会超过“方二十里”(考古发掘现已证明,该相县内城约500×700米,外城2500×2000米)。秦汉时期,在相邑基址上建立的相县面积可能扩大,但也不会超过现在一个县的面积,其管辖面积大致就在今安徽淮北相山以北、萧县青龙集、濉溪张集一带。南北朝时期,这个相县之所以会并入彭城郡承高县(今安徽萧县),就因为其不仅与萧县接壤,而且面积也相对萧县较小、人口也不多。从古代地图来看,淮北相县距离今涡阳至少也有七八十公里,中间还隔着古代的临涣(铚)等地,其他两个相县距涡阳则更远,按照“古代县城相距不过百里”来推算,今涡阳在古代不可能隶属于任何一个相县。秦汉以前的史料也很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战国策》曰:“魏氏将出而攻留、方舆、铚、胡陵、砀、萧、相,故宋必尽”。“铚”在有的书中作“卩”,就是今安徽省濉溪县临涣镇,原为宋国铚邑,宋亡后先后为齐国铚邑、魏国铚邑,秦汉时置铚县,南朝梁大通二年(528)置临涣郡。秦汉时期,天静宫所在地处于城父、山桑交界一带。南北朝时期,在铚邑置临涣郡。后来临涣郡废为县后,临涣县辖境西南扩,天静宫所在地处于临涣、城父交界一带,历史上曾被二地交替管辖(《涡阳县志》所绘涡阳建县图显示,1864年涡阳建县时,天静宫之东的所谓尹喜墓一带隶宿州管辖,并不隶属亳州)。北宋时期,天静宫就建于宿州临涣县大李乡,后大李乡改属亳州城父县福宁镇(今属涡阳县张老家乡),元代仍隶属城父县福宁镇。但不管是城父还是铚邑,战国时期都是与淮北相县同时并存的县,从未隶属于相县。西汉时,在沛郡37县中,谯、酂(商丘永城西)、郸(永城、涡阳交界一带)、相、铚、城父、山桑(蒙城北坛城)、穀阳(固镇)等县也同时存在,现今涡阳县辖境就隶属当时的城父、山桑、郸侯国和铚县,没有一寸土地隶属相县,天静宫一带与相县相隔铚县、郸侯国。东汉时,城父、山桑均隶属汝南郡,而淮北相县则属沛国。从交通方面分析,天静宫一带与淮北相县之间还横着石弓山和龙山,交通输税均不方便,不可能划归到七八十公里以外的相县管辖。所以,涡阳说关于天静宫一带隶属于古代相县的考证结论是丝毫站不住脚的(见附图1:鹿邑、淮北、涡阳地理位置对比图)。

  以上三个相县在春秋时期均不见经传所载,其中淮北相县最早出现在《战国策》中,楚顷襄王二十年(前279),春申君说秦王时首次提到宋国故地有相,但这也是老子死后100多年的事情,只能证明战国末期宋国有相,不能证明其春秋时就有相。宿迁相县最早出现在《史记》中,鹿亳相县最早出现在边韶《老子铭》中,也均是老子亡故几百年后才首次出现在文献中。春秋战国时期文字稀少、史册贫乏,大凡没有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的地点,在当时的经史子集中均查阅不到。乾隆《归德府志·地理略》言“鹿邑僻在府南,境非冲衢”,“鹿邑无驿”(清末方设立一县驿),说明今鹿邑一带自古就比较偏僻,加之老子故里素有老子遗风(正如苏轼所言:“苦县祖风殊”),乡民“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老子出生地相县、苦县的知名度当然也不会太高。西周盖有一千八百国,而见于《春秋》经传者仅一百七十国,陈国相邑、楚国相县不见经传也不足为怪。《史记·陈杞世家》云:“周武王时,侯伯尚千余人,及幽、厉之后,诸侯力攻相并。江、黄、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著于传”。由于周初分封的方国太多,不少小国《史记》尚未记载,鹿亳相邑未见之于《史记》也在情理之中。

  记载春秋之“相”的史料均是秦汉以后的作品。第一个记载春秋时宋国有“相”者是北魏郦道元,他在《水经注》睢水经过相县故城南时解释说“宋共公之所都也”(宋共公迁都之事也不见经传);第一个记载春秋时楚国有“相”者是东汉边韶,他在《老子铭》中把老子记为楚相县人,并说“相县虚荒,今属苦”。这二人是最早详细记载春秋时期淮北相县和鹿亳相县的古人,他们的观点完全相同,即鹿亳相县是老子出生地,淮北相县与老子故里没有任何关系。现代有人提出老子是宋相人,完全歪曲了二人的本意。如果因战国时期宋国故地有“相”之记载,且这个“相”有可能因楚灭宋变成楚相,就可以武断地认为老子是宋相人的话,那么,春秋时期吴国也有“相”(今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且吴国被越国所灭,越国又被楚国所灭,吴国故地尽归楚国,这个“相”自然也会成为楚相,其设立年代比宋之相县还要早,是否就可以此认定老子是苏州人呢?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还有“苦”这个条件限制着,还有“厉乡曲仁里”这个条件限制着。东汉以后,人们也普遍认定老子是鹿邑、亳州之间的相县人,即陈相人或楚相人,而非亳州以东的相县人,即宋相人。《水经注》也告诉我们,北魏以前鹿亳相县有大量祭祀老子的遗迹存在,而淮北相县、宿迁相县以及相县之外的下城父(今涡阳县城)一带均没有任何纪念老子的遗迹。所以,老子故里在鹿亳相县是确信无疑的。老子陈相人、楚相人其实是一回事(边韶之所以未在《老子铭》中称老子为“陈相人也”,可能是因为该文中已有“于是陈相边韶,典国之礼”之言。“陈相”一词在文中既已指代人,为了避讳,也为了防止与其他事物混淆,所以就不能再用“陈相”一词同时指代地名了),只是时间段不同罢了。而宋相人则是混淆了鹿亳相和淮北相的概念,系对历史地名变迁误解而致。“鹿亳相”故城的具体位置在今鹿邑县太清宫东北5里左右,是与鹿邑县境隔河相望的一处高地,这个高地至今仍被当地群众呼为“谷阳城”。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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